违纪违法举报
举报信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 (监督处),100086
举报电话:(010)62584345
举报邮箱:jj@caseab.ac.cn
举报须知
一、受理范围
1. 行政管理局党委管理的党员、下属的各级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 行政管理局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。
3. 党员对行政管理局党委、纪委所作党纪处分或者对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;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局所作处分决定不服,提出的复核申请。
4. 对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提倡、鼓励实名检举控告,对实名检举控告按规定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、给予答复。
三、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:
1. 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,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夸大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陷害他人。
2.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,不得损害党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。
3. 接受党组织、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,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。
4. 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。
5.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四、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,不予受理:
1.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2. 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。
3. 仅列举出违纪违法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
